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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重磅: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022-04-17

【广振按】4月7日,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

《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共同富裕,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化以城带乡、城乡互促,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传承发展农耕文明,激发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活力,助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把“文化引领、产业带动”“农民主体、多方参与”“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特色发展”作为基本原则,并提出到2025年,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乡村文化业态丰富发展,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乡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文化产业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显著,对乡村文化振兴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意见》明确了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文旅融合等8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提出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汇聚各方人才的有效机制、加强项目建设和金融支持、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等4方面政策举措,加强政策集成,营造有利环境,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投资兴业,促进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各级机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部门协同,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遴选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充分发挥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


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

文旅产业发〔2022〕33号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共同富裕,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化以城带乡、城乡互促,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传承发展农耕文明,激发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活力,助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文化引领、产业带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统筹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文化赋能作用,推动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下乡,促进创意、设计、音乐、美术、动漫、科技等融入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挖掘提升乡村人文价值,增强乡村审美韵味,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对乡村本土文化人才的培育和支持,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和服务职能,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以重点产业项目为载体,促进资源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科学规划、特色发展。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区域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提升规划水平、设计品质、建设标准,防止盲目投入和低水平、同质化建设,避免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保护好村落传统风貌,推动乡村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汇聚和培育一批积极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企业、机构和人才,推动实施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建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产业特色乡镇、特色村落,推出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典型范例。


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乡村文化业态丰富发展,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乡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文化产业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显著,对乡村文化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二

重点领域

(一)创意设计赋能。

引导创意设计企业、平台、工作室及设计师向乡村拓展业务、落地经营,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提供创意设计服务。鼓励创意设计、规划建筑、园林景观等单位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鼓励高校艺术、设计类专业结合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为乡村建设提供创意设计支持。大力发展创意农业,加强农产品包装、设计和营销,提升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农产品文化附加值。鼓励发展特色农业,挖掘特色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文化内涵。 


(二)演出产业赋能。

依托演出企业、演出团体、艺术院校等机构,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帮助和指导乡村开发演出项目,培养乡村文艺演出队伍,发展提升乡村舞蹈、戏剧、曲艺、游艺、杂技等业态。鼓励依托乡村传统演出团体及其骨干人员,积极开发武术、舞龙、舞狮、锣鼓等特色民俗表演项目。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旅游演出项目。


(三)音乐产业赋能。

鼓励音乐工作者、音乐企业、音乐院校、音乐类行业组织等深入乡村采风、展演和对接帮扶,加强对乡村传统音乐的创编、提升,创作一批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音乐作品。加强民族民间传统音乐的收集整理和活化利用。提升乐器制造业专业化、品牌化水平,推动乐器生产向乐器文化拓展,鼓励发展音乐培训、互动体验等复合型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音乐节、音乐会、音乐园区(基地)等特色项目,打造音乐主题特色文化乡村。 


(四)美术产业赋能。

发挥美术工作者引领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乡土文化传统,突出地方特色,发展壮大、巩固提升美术产业。鼓励各级美术院校、画院、美术馆在具备条件的乡村设立写生创作和展示基地,支持打造乡村摄影基地,提升乡村地区美术产业专业化水平。加大人才培训和扶持力度,把引进外来人才和培养本地人才结合起来,提升农民画师、雕塑师等人才的创作水平。加强乡村美学普及和教育,提升审美水平和人文素养,让欣赏美、追求美、塑造美成为乡村文明新风尚。推动更多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乡村规划建设,鼓励兴办特色书店、剧场、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创馆。 


(五)手工艺赋能。

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设计师、艺术家等参与乡村手工艺创作生产,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促进合理利用,带动农民结合实际开展手工艺创作生产,推动纺染织绣、金属锻造、传统建筑营造等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手工艺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鼓励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品牌合作,提升经济附加值。充分运用现代创意设计、科技手段和时尚元素提升手工艺发展水平,推动手工艺创意产品开发。 


(六)数字文化赋能。

鼓励数字文化企业发挥平台和技术优势,创作传播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数字文化产品,规划开发线下沉浸式体验项目,带动乡村文化传播、展示和消费。充分运用动漫、游戏、数字艺术、知识服务、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视频等产业形态,挖掘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打造独具当地特色的主题形象,带动地域宣传推广、文创产品开发、农产品品牌形象塑造。推广社交电商、直播卖货等销售模式,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 


(七)其他文化产业赋能。

鼓励各地结合文化资源禀赋和文化产业发展特点,培育打造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内涵突出、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的文化业态。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传承弘扬茶、中医药、美食等特色文化,开发适合大众康养、休闲、体验的文化和旅游产品。推进特色文化制造业发展,积极开发传统文化节日用品、特色文化产品。鼓励各地发掘乡村传统节庆、赛事和农事节气,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村晚”、“乡村文化周”、“非遗购物节”等活动,因地制宜培育地方特色节庆会展活动。研究推动优秀农业文化展示区建设,鼓励和支持文化工作者深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断深化优秀农耕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入艺术机构,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的艺术节展。


(八)文旅融合赋能。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创意设计、演出、节庆会展等业态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消费与旅游消费有机结合,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实施乡村旅游艺术提升计划行动,设计开发具有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提升乡村旅游体验性和互动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乡村旅游各环节,支持利用非遗工坊、传承体验中心等场所,培育一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建设农耕文化体验场所,弘扬优秀农耕文化。鼓励各地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塑造“一乡一品”“一乡一艺”“一乡一景”特色品牌,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名片,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充分开发民间文化艺术研学游、体验游等产品和线路。全面推进“创意下乡”,有效提升旅游商品开发水平和市场价值。 


三

政策举措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支持各地培育和引进骨干文化企业,扶持乡村小微文化企业和工作室、个体创作者等发展,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投资乡村文化产业。推广“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鼓励各类农民合作社、协作体和产业联盟在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完善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建立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企业库。支持积极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企业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建立汇聚各方人才的有效机制。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制定政策举措,建立有效机制,引导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企业家、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开办艺术类专业的院校师生等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带动文化下乡、资本下乡、产业下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建设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人才库。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支持文化和旅游从业者、相关院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乡土人才等创新创业。注重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产业带头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师、民间艺人等领头作用,挖掘培养乡土文化人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研究机构在乡村设立文化和旅游类实习实践实训基地。 


(三)加强项目建设和金融支持。

按照自愿申报、动态管理、重点扶持的原则,遴选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国家开发银行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信贷政策并遵循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提供包括长周期、低成本资金在内的综合性优质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新产品,通过上门签约、灵活担保、主动让利等多种方式,为乡村文化和旅游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投资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针对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的保险业务。 


(四)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历史文化传承、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限制林区耕地湿地等占用和过度开发,加强自然环境、传统格局、建筑风貌等方面管控,注重生态优先、有序开发,合理规划布局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探索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效机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作用,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完善审批程序、严格用途管理的前提下,加大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相关重点设施、项目的用地支持。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再利用的方式建设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项目。文化和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改变原用地用途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


结合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项目的业态特点,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新方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除依法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外,可将建设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合并办理,核发规划许可证书,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支持企业和个人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渠道,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文化和旅游经营活动。鼓励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经营实行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民俗体验、文化创意等业态。



四

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各级机构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同,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东部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在东西部协作工作框架下,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到西部地区开展投资合作,助力西部地区乡村振兴。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遴选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充分发挥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加大在国际舞台宣传力度,对外讲好中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故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文化产业特色乡镇、特色村落建设。鼓励文化和旅游领域智库、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及各类公益组织、公益基金等积极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协调、推进、总结、评估等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开发银行

2022年3月21日

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围绕乡村振兴发表重要论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指出要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并提出要有计划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业文化展示区、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体育产业,推动乡村地区传统工艺振兴,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并提出要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是对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要举措。


《意见》旨在将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整体格局,围绕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制定企业、人才、项目、用地等方面政策举措,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多重功能价值和综合带动作用,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二、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要把握好哪些原则?

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中必须要把握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文化引领、产业带动。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文化是根本,产业是载体。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统筹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传承发展农耕文明,深化优秀农耕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文化铸魂、文化赋能作用,推动文化产业资源要素融入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挖掘提升乡村人文价值,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二是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农民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体。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加强对乡村本土文化人才的培育和支持,切实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要建立有效机制,调动企业、社会组织、高等学校、文化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


三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部门要制定政策、营造环境,发挥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引导扶持作用,但绝不能大包大揽。要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促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以重点产业项目为载体,促进资源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以产业“活水”变输血为造血。


四是科学规划、特色发展。当前在乡村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现象,有的地方盲目大拆大建、破坏传统风貌,有的地方机械化照搬、低水平复制城市模式,这些都不可取。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提升相关项目规划水平、设计品质、建设标准,防止盲目投入和低水平、同质化建设,避免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保护好村落传统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推动乡村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三、《意见》将通过哪些重点领域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赋能?

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考虑现阶段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文化资源禀赋,将主要从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和文旅融合等八个重点领域赋能乡村振兴。


一是创意设计赋能。提出引导创意设计企业、平台、工作室及设计师向乡村拓展业务、落地经营,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提供创意设计服务,提升乡村经济附加值,带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二是演出产业赋能。提出要依托各类演出机构,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开发乡村演出项目、培养乡村演出队伍,发展提升乡村舞蹈、戏剧、曲艺、游艺、杂技等业态。


三是音乐产业赋能。提出鼓励音乐工作者和各类音乐组织参与对乡村传统音乐的创编、提升,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地区发展乐器制造、音乐培训、互动体验等复合型业态,以及音乐节音乐会、音乐园区(基地)等特色项目。


四是美术产业赋能。提出发挥美术工作者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乡村地区美术产业专业化水平,提升农民画师、雕塑师等人才的创作水平,加强乡村美学普及和教育,推动更多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乡村规划建设。


五是手工艺赋能。提出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设计师、艺术家等带动农民结合实际开展手工艺创作生产,推动纺染织绣、金属锻造、传统建筑营造等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指尖技艺”转化为“指尖经济”。


六是数字文化赋能。提出鼓励数字文化企业发挥优势,挖掘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创作传播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数字文化产品,规划开发相关体验项目,带动乡村文化传播展示消费、地域品牌形象塑造、特色农产品销售。


七是其他文化产业赋能。提出鼓励各地结合文化资源禀赋,培育打造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内涵突出、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的文化业态。具体包括推动乡村茶、中医药、美食等特色产业发展,推进特色文化制造业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地方特色节庆会展活动,推动优秀农业文化展示区建设,运营具有乡土特色的艺术节展等。


八是文旅融合赋能。提出推动相关文化业态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消费与旅游消费有机结合,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在具体举措上,提出实施乡村旅游艺术提升行动,培育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依托“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发展民间文化艺术研学游、体验游,支持有条件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建设农耕文化体验场所,全面推进“创意下乡”,等等。


四、《意见》如何建立汇聚各方人才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研究提出一系列汇聚乡村文化人才的工作举措。


一是充分发挥院校和研究机构作用。《意见》提出鼓励高校艺术、设计类专业结合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为乡村建设提供创意设计支持,鼓励音乐院校、美术院校等艺术类院校深入乡村参与相关领域对接帮扶工作,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研究机构在乡村设立文化和旅游类实习实践实训基地。


二是充分调动各类文化单位和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意见》对引导和鼓励创意设计、演出、音乐、美术、手工艺、数字文化等领域人才深入乡村、扎根乡村、服务乡村作出大量具体安排。


三是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有效人才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制定政策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科普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在实践中,部分地方通过探索实施“乡创特派员”“农村职业经理人”“首席运营官”等制度,吸引和聚集社会人才投入乡村建设,带动科技、信息、创意、市场、金融等资源进入乡村。《意见》提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建立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人才库,就是为了充分引入外部人才和资源,支持和参与在地产业发展和文化发展,广泛开展创新创业,与乡村发展形成双轮驱动、良性互动。


四是培育乡村本土文化人才队伍。《意见》注重加强对乡村本土文化人才的培育和支持,提出把引进外来人才和培养本地人才结合起来,注重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产业带头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师、民间艺人等领头作用,挖掘培养乡土文化人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五、《意见》在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加强用地保障上有哪些政策举措?


《意见》从五个方面强化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相关重点设施、项目的用地保障。


一是强调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意见》指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要统筹规划发展与资源保护,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统筹考虑土地利用、历史文化传承、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合理规划和布局乡村文化和旅游发展空间。严格耕地保护,强调文化和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持生态优先,强调要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条件下开发利用,严禁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严格限制林地、湿地、耕地等自然碳汇的占用和过度开发。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强调要注重对自然环境、传统格局、建筑风貌等方面的保护和管控,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保护好村庄特色风貌。


二是加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用地保障。《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在完善审批程序、严格用途管理的前提下,加大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相关重点设施、项目的用地支持。同时,着力优化用地布局,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再利用的方式建设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项目。


三是依法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用地进行分类管理。针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用地类型多样的特点,《意见》提出对文化和旅游业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文化和旅游项目中永久性设施建设涉及的用地,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对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改变原用地用途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既不改变土地权利性质,也不改变土地用地用途,有利于减少建设项目用地转用征收规模与成本负担,又确保当地群众不因文化和旅游项目的建设而离土失地,可以共同参与经营、分享项目收益。


四是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新方式。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支持结合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项目特点,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新方式,并提出优化了建设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合并办理的要求。此前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规定,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供地手续。


五是推动科学合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意见》提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支持企业和个人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渠道,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文化和旅游经营活动,并在用地供应方式上鼓励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经营实行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同时,针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用地规模小、布局分散的特点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民俗体验、文化创意等业态。该项政策有助于农民利用住宅开展住宿、餐饮、民宿体验等接待活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吸引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有助于解决部分地区“空心村”问题。


六、《意见》在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项目落地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产业项目是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必须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扶持和服务职能,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具体项目的落地实施。


一是注重发挥重点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按照自愿申报、动态管理、重点扶持的原则,遴选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注重开发性金融服务保障。国家开发银行将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信贷政策并遵循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提供包括长周期、低成本资金在内的综合性优质金融服务支持。


三是鼓励各地创新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鼓励各地金融机构根据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的特点,因地制宜、创新产品,通过上门签约、灵活担保、主动让利等多种方式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针对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的保险业务。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投资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


七、为贯彻落实好《意见》,下一步有哪些具体安排?


为推动《意见》落实落地,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形成部门合力。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各级机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同,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


二是建立有效机制。推动建立有效的乡村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汇聚各方人才和力量的有效机制,强化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吸引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下乡,促进资源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提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三是加强区域协调联动。东部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在东西部协作工作框架下,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到西部地区开展投资合作,助力西部地区乡村振兴。


四是推动各地开展政策试点。遴选一批有基础、有意愿、有能力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充分发挥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


五是讲好中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故事。加大国际国内宣传力度,在国际性平台、全国性重要展会中设置“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专题展区,展示各部门、各地区、各领域好的工作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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